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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农村困难群众“医保救助工程” 大病可报40万

    信息发布者:胡里村
    2017-08-04 16:39:47   转载


    南阳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

     




    《南阳市农村困难群众“医保救助工程”实施办法》文件

     


    《南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页
     


      南阳新闻网讯 (实习记者段士倩)8月3日上午,南阳市人社局在南阳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运行工作进展情况暨“医保救助工程”实施新闻发布会,会议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发展、业务开展及南阳市农村困难群众开展“医保救助工程”的相关情况作出了主要说明,对南阳市医疗保险工作作出了总结和阐述。

      

      2017年南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良好成果。全市医保筹资工作顺利完成,参保率达到98%,筹资总额达51.4亿元。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水平明显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1-6月,南阳市城乡居民实际住院补偿比54.47%,较去年同期增长6个百分点。医保目录拓宽,参保人员报销范围也得到了有效提高;同时,整合后的各项政策也得以顺利实施。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参保人员可享受三次报销,分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报销和大病补充保险。其中前两次是普惠报销,第三次是对困难群众的特惠报销。通过以上惠民政策,困难群众实际报销比例已达70%左右,但30%的自付费用对困难群众来说仍是较大经济负担。为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险对困难群众保障功能,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南阳市决定对困难群众实施“医保救助工程”。此举是南阳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创新和特色,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切实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自7月1日实施“医保救助工程”以来,南阳市969人享受到“医保救助工程”政策,报销金额137372.86元,并全部在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困难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缴费额一样,享受待遇一致,消除了城乡居民身份和待遇差异。整合后全市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消除了原来各县区基金不平衡造成的报销水平不一致的情况,确保各县区群众公平享有医保待遇。

      

      南阳市人社局副局长苏金勇表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推动了南阳市脱贫致富、脱贫攻坚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更是惠及全市人民的福音。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千家万户的每一个群众,是促进社会发展和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支持和维护,使医疗保障制度走的更好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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