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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有奖补

    信息发布者:胡里村
    2017-11-07 18:01:58   转载
      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河南省将原来仅对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给予开业补贴的政策,扩大到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提出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由原来1年的孵化周期可延长不超过2年。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由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扩展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人员。同时,大力发展创业载体,持续推进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高校及社会机构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省市将每年认定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对达到相关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为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规定给予每人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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