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nync.com/.jpg!40)
![](http://static.nync.com/main/images/cungg/cq26-min.png)
南阳的婚姻禁忌
在南阳民间,从择婚、议婚到嫁娶乃至离婚、再婚等许多方面都形成了繁多驳杂的禁忌事项,唯恐在人生大事、宗族大事上出现差错,影响到各方面的发达昌隆,希冀,盼望幸福、美满的生活。
一、“姨娘亲,打断筋,侄女当媳姑是婆,近亲害处多又多。"此为大忌。
二、两个忌日(清明、农历十月初一),禁忌嫁娶,因为俗称这两日是鬼节。
三、“骨血倒流",一辈子发愁。意思指外甥女不能嫁给舅家表兄弟。
四、一个家族內禁忌通婚。在汉族聚居地,尤其南阳一带,本族內是禁止通婚的,因为有伤伦理道德。
五、异辈通婚是民间最典型的乱伦行为,必在禁忌之列。特別是有直系血亲关糸的,忌之最甚。
六、禁忌婚前性生活。按照传统观念和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在恋爱期间发生性行为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事,是轻率和幼稚的行为。若犯这一禁忌,会被社会和家庭鄙视。
七、禁忌由女方主动要求嫁娶。俗曰:“典当勿催赎,女子勿催嫁。"婚期一般由男方先提出,以免男方怀疑女方是否有短处,恐怕时间长了容易败露而迫不及待出嫁。
八、结婚送新娘子的轿子或车辆不走回头路。特别是南阳地区的汉族,担心走回头路就意味着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