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浙两省互以″健康码"
信息发布者:胡里村 2020-02-29 08:31:12 转载
2月28日,浙江省、河南省签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互认合作协议
01
“亮码”互认
双方要求本省疫情防控相关单位认可对方“健康码”。持对方省份“健康码”人员,可参照本省“健康码”规则予以亮码通行或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02
“验码”互认
双方可通过扫码验证方式,提取对方省份人员出示的“健康码”信息,共享人员健康状态等数据,确认应采取的管控措施。
03
“转码”互认
跨省使用“健康码”时,验码省份同步提取发码省份相关数据,自动转换生成当地“健康码”。
双方共享“健康码”数据,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信息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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